中国消费者报深圳讯(记者黄劼)近日,一宗历经两年多的消费纠纷终于获得解决,深圳金管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管家公司)向消费者退还合同预付款15750元。在这宗消费纠纷的解决过程中,经历了消费者投诉、消委会支持起诉、法院判决生效,但消费者张先生仍无法获得退款,最终将该公司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公司法人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消费纠纷终获解决。 2022年11月1日,消费者与金管家公司签署了服务合同,支付了合同预付款共计15750元。金管家公司提供的第一位保姆在消费者自费提供的体检中发现感染了幽门螺旋杆菌,提出离开回家治疗请求。金管家公司提供的第二位保姆只在消费者家里呆了一天,第二天趁消费者休息时不辞而别。 2022年11月4日,消费者与金管家公司沟通退款,认为金管家公司提供的家政服务存在严重的瑕疵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金管家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消费者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金管家公司退还相应款项。但金管家公司表示只能重新安排保姆,拒绝退款。无奈之下,消费者向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并反映情况,经过多次调解,消费者与金管家公司均无法达成一致。 为了能追回消费者的预付款,深圳市消委会接受消费者委托,支持消费者向金管家公司提起诉讼,请求金管家公司向消费者退还合同预付款并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 2023年8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一是确认解除消费者与金管家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二是金管家公司向消费者退还15750元并支付利息。金管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23年12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金管家公司的上诉请求不成立,维持原判。金管家公司收到二审判决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判决生效后,金管家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不履行法院判决。今年1月8日,消费者在深圳市消委会的帮助下,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3日,金管家公司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就在金管家公司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联系消费者沟通退款事宜。7月5日,金管家公司退还消费者157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