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期,山东省药监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并于9月1日通报抽检发现的5批次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情况。 经核查确认,来自德州市齐河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示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化橘红性状不合格;来自潍坊市中医院、标示潍坊市中医院生产的八味芪黄胶囊水分不合格;来自济南市长清区中医医院、标示济南润正中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含量测定不合格;来自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示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片含量测定—丹酚酸B不合格;来自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标示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含量测定不合格。 据了解,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山东省药监局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