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铁拳”“执法亮剑护民”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 真假“小天鹅”“美的”?原来是商家标注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前不久,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自2024年2月起,当事人开始生产标注“广东小天鹅优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美的世纪电子有限公司”字样的洗衣机,上述字样易使他人误认该产品与“小天鹅”“美的”品牌相关企业存在特定联系,导致混淆。另查明,当事人生产标注“扬子嘉丽”字样的洗衣机,将其中“扬子”二字放大突出,易使人误认为“扬子”品牌洗衣机。截至案发,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合计16.73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合计罚没30.86万元的行政处罚。 最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铁拳”“执法亮剑护民”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 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都不符合标准 已移送公安处理 3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在售的电动自行车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自2023年12月起,当事人为提升电动车销量,自行改装电动自行车予以销售。经检测,上述车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鞍座长度)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计改装电动自行车66辆,违法经营额16.44万元。 6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杭州萧山某电动车商行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违法货值较大,已涉嫌犯罪,该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浙江公布典型违法案例 涉及食品安全、学校价费违法等 今年以来,省局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结合浙江实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执法亮剑护民”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开展深入执法打击,查办了一批重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 为放大震慑效应,省局发布涉及食品安全、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学校价费违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检测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商业混淆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十个典型案例。 除了“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慈溪市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案”以及“杭州市萧山区查处某某电动车商行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还发布了“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浙江某物业有限公司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案”“平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平湖市庄某养生馆短视频发布虚假广告案”“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青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XIA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浙江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杨某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绍兴市上虞区某小学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案”“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查处定海某海鲜馆销售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