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2月11日,记者在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为依法履行消协组织公益性职责,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该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隋华军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是指经消协组织认可,依法对商品和服务开展志愿性、义务性社会监督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各界人士。应征者必须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应征者需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议事能力和监督能力,善于听取、收集和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