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家住宁波江北的79岁丁先生通过老人带老人的方式参加了一次保健讲座听课,认识了出售保健品的业务员小李。经其推荐,老人于2016年3月14日购买了100多瓶保健品,价值128000元。老人说,当时业务员宣称,食用该商品后,会对消费者头部的老年人斑块有治疗作用。但老年人食用后,感觉头会胀,身体不适。于是到商家讨要说法并要求退货,商家坚称无过错,不予退货退款。没有办法,老人只得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帮助。
结果: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月湖(江厦)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到申诉后,立即会同执法人员上门检查,经查,该产品实际为食品,标准名称为***TM压片糖果,现场未发现有违法宣传相关材料。后约请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老人说那天推销时,商家讲是保健品,还有治疗功能。而商家说,该产品就是食品,产品上写得清清楚楚,有明显的产品名称、QS标志、配料及营养成份表等具体说明,根本没有夸大宣传,是消费者自己没搞清楚。后经多次劝说协调,双方各退一步,商家同意退还未开封使用的产品货款共计123000元,消费者于2016年4月28日拿到退款,来电向调解人员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