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报讯 地下车库本应作为房屋公共资源的一部分,由所有业主共享权益,但长期以来,开发商利用优势地位把持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为此,湖南长沙东成大厦的业主走上近两年的诉讼之路。近日,他们收到法院终审判决:负一楼地下车库的管理权归业主委员会。这在全国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