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3月14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了2020年度9起消保维权案例。9起案例涉及房地产公司虚假宣传、眼镜公司“最终解释权”侵权、客栈未明码标价收取就餐费等消费领域。 这9起消保维权案例分别是: 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陕西昌辉堂医药有限公司蓝田县第六分店销售过期药品案; 陕西博雅眼镜有限公司“最终解释权”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西安市高陵区麦玲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户县石井农机管理站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案; 西安西恩温泉奥特莱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终端电费案; 西安国际港务区鑫淼曼卡汽车配件经销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西安依山客栈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收取就餐费案; 西安市航天基地鑫豪商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