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12月1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在餐饮服务环节对禽肉、酱腌菜、熟肉制品等3类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进行的监督抽检结果,本次共抽检样品606批次,其中合格577批次,不合格29批次,合格率95.21%。 禽肉。邹城市老张兴笨鸡店使用的生笨鸡中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分校使用的飞佳鲜鸡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莱西市胜圆菜馆使用的小公鸡肉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酱腌菜。乐陵市食枣约馅饼店使用的疙瘩咸菜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郓城县水浒人家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鱼酸菜(酱腌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罗庄区廉记老菜馆使用的咸菜丝中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商河县御膳楼饭店使用的酸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商河县一品川食府使用的岁岁鸿泡青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淄博尚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酱腌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 熟肉制品。惠民县胡集镇金雨大酒店服务中心使用的红烧肉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邹平白云家常菜使用的熟牛肉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德州市陵城区君悦饭店使用的熟猪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临沂市兰山区金臣饭店使用的熟制猪蹄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郯城县加利辣馋鸡饭店使用的酱牛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郯城县加利辣馋鸡饭店使用的猪大肠(熟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兰陵县海亮水饺店使用的猪小肠(熟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兰陵县香满居饭庄使用的猪大肠(熟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兰陵县金玉良缘大酒店使用的猪大肠(熟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章丘市奥蕾东山大酒店使用的红烧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东阿县铜城黄河口餐馆使用的熟鸡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东营市喜乐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四喜丸子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利津县多禾馅饼武装部店使用的红烧肉中胭脂红项目不合格。东营区胜园街道小杨肉夹馍店使用的熟猪肉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日照市岚山虎山镇香阁里大酒店使用的酱驴肉(熟肉制品)中胭脂红项目不合格。五莲三合食苑使用的猪排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五莲三合食苑使用的烤鸡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五莲三合食苑使用的猪脸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五莲县四季食苑酒店使用的酱牛腩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日照市岚山区老厨师酒店使用的酱牛肉(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