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昆明讯(施静明 记者顾艳伟)今年第一季度,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消费者投诉12181件。其中,交通工具、预付式消费成为投诉重灾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69.95万元。 统计显示,交通工具类投诉、针对美容美发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成为投诉重灾区。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1364件,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合同以及质量方面,消费者反映的主要是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售后承诺,以及售后在“三包”期内收费修理等。在服务类投诉中,排名最高的是居民服务类达到1043件,消费者主要针对美容美发服务的预付卡投诉,预付卡退费以及商家服务与宣传不符等问题较为突出。 在食品类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购买到过期变质、有异物的商品等。消费者投诉的互联网服务问题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反映安装宽带后,宽带出现断网等问题,要求商家处理未果;带宽达不到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安装宽带后,出现提前欠费或不使用宽带扣费等问题。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云南省租赁服务和中介服务在服务类投诉中增幅最大,主要集中在房屋租赁和中介投诉上。该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是房屋租赁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租赁合同纠纷,以及房东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时就与消费者解除租赁合同等问题,而中介公司存在的问题则是收取不合理中介费,以及退还中介费困难或者不退等。 针对交通工具类投诉居高不下的问题,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签订购车合同。如先交订金再提车的,除了约定何时交车外,还要约定若不能按期交车将如何处理,提车时应对车辆重要部件的性能进行检查,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接收。保存好发票、“三包”凭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如果车辆出现问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