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袁野 记者 万晓东)因为玉器店所设奖项的中奖数量与实际描述不符,且中奖比率自相矛盾,误导消费者,近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东丽区天梦丽玉器店处以5000元罚款。 2018年12月底,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东丽区的兴福亿家生活购物广场一层的天梦丽玉器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正在进行刮奖销售活动,活动流程标识牌上所写的活动流程及所设奖项种类、数量前后矛盾,表述不清,执法人员于当日介入调查。 经调查,天梦丽玉器店老板王某某为吸引客户购买其店内商品,2018年11月初,委托合肥特美印刷厂印制了5000张赠品券,并通过二楼兴福亿家超市收银员发放。现场,天梦丽玉器店柜台上设有活动流程标识牌,上方标注“抵用2000元,几率为千分之五;抵用1000元,几率为千分之八;抵用500元,几率为千分之十;按照所印制的赠品券的数量5000张来算,抵用2000元应为25张、抵用1000元应为40张、抵用500元应为50张”。 而标识牌下方备注一栏同时标注,“本抵用券识别字样为‘抵用2000元’‘抵用1000元’‘抵用500元’,每种促销为500张,1000张,1500张”。 执法人员认为,天梦丽所设奖项的中奖数量与实际描述不符,且中奖比率自相矛盾,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无法实际获得可以合理期待的奖励。其进行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满足违法有奖销售的构成要素。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做出处罚,依法责令王某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