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郑刚 记者洪敬谱)看到某品牌产品畅销,便在自己的产品上加字使用其商标,是一种常见的“搭便车”做法。近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了4起洗发用品商标侵权案,共没收侵权商品183瓶,罚款1.05万元。 不久前,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接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投诉举报,反映阜南县农村有4家超市销售仿冒“阿道夫”注册商标的洗护用品。 根据线索,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分头行动,对4家超市进行了检查,在店内销售货架上发现有标注为“某姿色·阿道夫+图”“某之彩阿道芙+图”的洗发水、护发素、焗油宝等系列洗护用品183瓶,货值7000余元。这些洗护用品的瓶型、瓶体外观以及文字、图形排列风格,与真“阿道夫”产品完全一致,只是把“阿道夫”商标加上了前缀变成“XX阿道夫”。突出使用的“风衣人”图,也只是在风衣人腰间的“ADOLPH”字母上有所改动,消费者难以识别细微的差别。生产商也是广州的化妆品公司。外观、商标、产地等诸多元素,使这些“XX阿道夫”产品让人眼花缭乱,难以辨识真伪,极易造成消费者者的混淆、误认和误购。 通过查询,“某之彩阿道芙+图”不是注册商标,“某姿色·阿道夫”商标已被宣告无效。 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法了《商标法》的规定,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调查后,市场监管所认定,4家超市构成了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共计183瓶,罚款共计1.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