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 洪敬谱 张克勇 8月中旬,记者从安徽省广德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期查处了一起利用冒牌建材施工的侵权案件,当事人安徽迅博劳务有限公司被罚款8.6万元。 今年4月23日,广德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举报,称在广德县文化中心博物馆装修工地上,有施工企业使用涉嫌假冒“泰山”牌轻钢龙骨的建筑材料。随后,广德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赶往位于广德县文化中心博物馆涉案工地现场。 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工地上堆放有一批“泰山”轻钢龙骨建材,是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假冒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产品。 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予以查封。经进一步调查,涉案当事人安徽迅博劳务有限公司在承揽装修工程中已安装耗用的“泰山”轻钢龙骨建材,经商标注册权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鉴定,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该公司也未授权其他公司生产,系假冒注册“泰山”的产品。 另查明,当事人于今年3月6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广德县规划展示馆、博物馆展陈工程。由于该项目为当事人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执法人员依法调取该企业分包工程的合同,提取涉及装饰装修所用产品具体采购时间、采购数量、采购价格账目明细,最终核定施工企业违法经营额总计为43032.28元。 广德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理应知道“泰山”品牌轻钢龙骨在同行业中的品牌地位、价值,在采购轻钢龙骨时应当知道“泰山”品牌与普通品牌之间有价格差别,而在实际采购中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采购“泰山”品牌轻钢龙骨,并在施工中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对有意采购假冒伪劣商品的进货单位或进货人员,视同生产或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予以处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事实。 广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安徽迅博劳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依法查封的 “泰山”品牌假冒的产品;罚款8.6万元。 相关新闻 出售假冒品牌服装 淘宝店主被判7年半罚25万 从广东、宁波等地批发假冒“耐克”等品牌运动服装鞋子,再以低于正品价格在淘宝网店售出,一年多销售金额达336万余元。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汪伟军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与原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罚金25万元。被告人汪伟军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的假冒品牌服装、运动鞋合计6572件(双)予以没收。 2009年,时年22岁的汪伟军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名为“信仰篮球”的网店,鞋的货源来自于专柜、折扣店。2013年,弟弟小汪也开了网店“梦想篮球鞋”,兄弟二人开始共同经营两个淘宝店铺。2013年3、4月份左右,淘宝旺旺弹出一则陌生人消息,其称自己是来自广东东莞的供货商,可以提供“耐克”品牌的“厂货”给他们,包括衣服和鞋子,保证质量和原厂一样,只是没有“耐克”的正品授权。小汪有点动心,让对方寄一些样品给他。收到样品的汪伟军经过比对,发现所谓的“厂货”产品质量还行,价格比较便宜,一般在28元至75元不等,于是他开始在该商家处大量进货,再挂到淘宝店售卖,售价约68元至158元不等。之后,两兄弟陆续跟多家来自宁波、河南的供货商有过合作,批发的都是非品牌授权的厂商生产的所谓的“厂货”。 2016年12月6日,公安机关在宣城市区某小区民房内当场査扣汪伟军、小汪疑似假冒“耐克”“乔丹”品牌服装、运动鞋共计31个货号6572件(双),价值74万余元。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认定,上述被查扣的“耐克”品牌的服装、运动鞋均为假冒的“耐克”品牌商品。公安机关随后扣押了被告人汪伟军非法所得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9日至2016年10月期间,被告人汪伟军与其弟弟小汪(已判刑)在宣城市区通过“信仰篮球”“梦想篮球鞋”等淘宝网店对外销售假冒“耐克”“乔丹”品牌的运动服装、鞋子,共计价值336万余元。汪伟军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高达336万余元,尚未销售的货值7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被告人汪伟军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