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曝光台
青海:米粉、油条、牛肉干等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0-12-25 08:53:48   杭州网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0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具),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玛沁李老三油条馆自制的油条,生产日期为2020-11-04,经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68mg/kg,标准规定≤100mg/kg。

(二)青海油田西宁办事处蓝宝石大酒店的碟子(日期为2020-10-26),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9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三)西宁城西西湖银峰餐厅的筷子(日期为2020-10-26),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四)西宁城西西湖银峰餐厅的翅碗(日期为2020-10-26),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0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五)西宁市城西区蚝大哥烤肉店的筷子(日期为2020-10-28),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4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六)青海丰宁商贸有限公司海湖店销售的青藏高原集散中心18棚A区9号生产的干笋,生产日期:2020-09-05,经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87g/kg,标准规定≤0.2g/kg。

(七)青海宁食新心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海湖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省花宝蜂业股份合作公司生产的青海蜂花粉,生产日期:2020-03-27,规格型号:150克(5克×30包)/盒,经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铅(以Pb计)不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铅(以Pb计)检出值为0.617mg/kg,标准规定≤0.5mg/kg。

(八)西宁市城北区奕楷糖果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可可西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牦牛肉干,生产日期:2020-08-10,规格型号:200克/袋,经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的规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4000,25000,43000,26000,21000(CFU/g),标准规定n=5,c=2,m=10?,M=10?(CFU/g)。

(九)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大通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可可西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牦牛肉干(麻辣味),生产日期:2020-9-25,样品规格:250g/袋, 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0,39000,51000,50000,20000(CFU/g),标准规定n=5,c=2,m=10000,M=100000(CFU/g)。

(十)大通县厨禾酒店的牛肉,生产日期:2020-10-19,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3.9μg/kg,公告规定不得检出。

(十一)西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米粉,生产日期:2020-10-27,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46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对抽检发现的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为网络黑灰产业“服务” 这个接码平台被...
·竞拍APP拍字画赚快钱?有人1天损失2...
·网购处方无须处方?无处方者可通过“在线...
·餐馆纸巾必点不可退?浙江一商户因此被罚...
·明年起国内航班停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
·房地产网上营销热:有房企近半成交在线上...
·从零食手办到机票宠物 盲盒风愈刮愈烈问...
·卫生纸迎“涨价潮” 上市纸企一季度利润...
·从一车难求到“低调离场”,公共自行车怎...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市场漫步)
·集成灶安装不当消费者被炸伤 积极维权获...
·护航夏季食品安全
·夏日安心美妆 江苏南京专项整治化妆品质...
·湖北开展为期7个月的成品油专项整治
·江西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食用油、蜂蜜市场秩...
·北京顺义开展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行动
·上海市消保委测试30款手持式挂烫机:美...
·江苏兴化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
·火出圈的“文创雪糕”值得买吗?
·突围新消费 今夏“水战”再起
·4月银行理财收益迎低点 如何挑选合适的...
·一“熊”难求 跟风炒“熊”90后小心变...
·奶茶店玩起了袋泡茶 茶饮界开始流行喝“...
·童年味道火了怀旧零食 这个六一你会为情...
·新卤味登上家庭餐桌 千亿卤味市场还能怎...
·报名健康管理师培训但还未上课 500元...
·浙江将重点打击7大领域的18种违法行为...
·人民币升值 海淘比“618”还划算
·总量调控下,共享单车如何有机融入城市?...
·疫情之下,消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