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近日,杭州市统计局发布2019年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根据公报,2019年,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0817元,与2018年的72951元相比,增加7866元,同比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 其中,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82009元,与2018年的73678元相比,增加8331元,同比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 为便于区别概念,市统计局提醒,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在岗职工则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