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全国暑热未减,南方多地进入防汛期,蚊香、花露水等驱蚊产品仍在普遍使用中。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驱蚊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和安全风险警示,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有添加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等违规现象。此外,儿童驱蚊用品超过六成存在问题。鉴于驱蚊产品存在的安全风险,专家提醒谨慎使用。
滥用杀虫剂情况严重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有关人士介绍,针对蚊香和驱蚊花露水可能存在的化学危害,近期组织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蚊香60批次、驱蚊花露水20批次,主要依据gb24330-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qb/t4147-2010《驱蚊花露水》等标准要求,对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驱蚊花露水甲醇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检测发现,有34批次蚊香和两批次驱蚊花露水添加有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两批次蚊香使用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检测中还发现,有10批次蚊香使用的杀虫药剂低于允许添加的剂量,21批次蚊香和1批次驱蚊花露水明示添加的杀虫药剂未检出,可能影响驱蚊效果。此外,本次采集的蚊香样品中有22批次标称供儿童使用,其中13批次添加有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1批次使用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检出的问题产品14批次,占63.6%。
选用驱蚊产品谨防风险 “选购和使用驱蚊产品时,要注意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有关人士提示消费者关注以下事项。
消费者在购买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要检查产品包装标识是否标有厂名厂址、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等内容,内容不全的产品不要购买,避免购买不合理的低价位产品。另外,消费者在使用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应注意在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中毒急救方法;将产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蚊香产品时,室内尽量保持通风而不要密闭,并注意防火安全;若因使用产品造成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
专家提醒,夏季各类蚊香、驱蚊花露水等进入热销阶段,然而许多消费者并不了解驱蚊产品的安全风险。如果蚊香和驱蚊花露水超范围使用杀虫药剂或添加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就可能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可导致人体过敏或中毒,尤其是儿童、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因体质较弱,更易受到伤害。
根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只要宣称“驱蚊”“灭蚊”的产品就纳入该条例管理的范围,产品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号并在包装上标注才能上市。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多家超市发现,驱蚊产品乱象较多,如部分打着“驱蚊”字样的产品瓶身处并未有农药登记证号,一些产品成分及含量标注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