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顾问: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叶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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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郑炜
2015年11月,郑某在进入小区时,在大门口地上捡了一块手表。郑某妻子在看过手表后认为是一只假表不值钱,郑某遂将手表扔至小区内的垃圾箱内。不料几天后,该小区的住户唐某找上郑某家,称郑某捡到的手表是他丢失的,并要求郑某返还手表。郑某刚开始否认自己捡到了手表,但唐某找到小区物业,通过调阅小区监控录像证明自己的手表就是被郑某捡拾的,证据确凿,郑某也无从抵赖。然而手表早已被郑某丢弃至垃圾箱,并且小区垃圾箱是当天清运,手表再难找回。唐某遂要求郑某赔偿其手表2万余元,但郑某以自己捡到的是假表为由拒绝赔偿。索赔无果后,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赔偿其手表的费用,并向法院提交了购买手表的发票、小区监控视频等证据。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对于捡到的遗失物,拾得人应当归还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不得私自占有。本案中,郑某捡到手表后应当及时通知失主或者送交公安,不能将手表占为己有。
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在将遗失物归还失主或者送交有关部门之前,应当承担妥善保管的义务。本案中,郑某拾得唐某丢失的名贵手表,依法应当归还,但其因重大过失致使手表灭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郑某赔偿唐某人民币1.6万元。
律师在此提醒:对于捡到的遗失物,拾得人应当返还,拒不返还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数额较大,还涉嫌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拾得人对于拾得物需要妥善保管,若由于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拾得物毁损、灭失,例如丢弃、被他人冒领等,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遗失物的拾得人因保管或归还拾得物支出的费用是可以向失主追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