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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没做成 花了的钱还能退吗?
 
2015-11-02 09:43:10   杭州网

为了拥抱“互联网+”,做美妆批发生意的王先生耗资近3万元和科技公司合作开发“微分销”平台,以期能发展“微商”,扩大自己的生意规模。然而,钱花了,设想中的目标一个都没有达成,而合作的科技公司也是“遍寻不着”。王先生不禁要问,“我的钱难道打水漂了吗?”

花近3万元制作的“微分销”平台图片显示有误

 微信公众号从未推送信息

王先生从事美妆批发已有七八年。在“互联网+”浪潮助推下,王先生听从上游厂家的建议,打算做“微商”,建立微商网络平台。

机缘巧合,王先生找到了杭州腾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刘先生。

“刘自称是‘腾澜’的负责人。我们谈妥了‘微分销’项目的合作。”王先生说,“去年12月1日,我向‘腾澜’支付了29800元,我们双方签了‘微分销服务确认表’,由‘腾澜’为我提供微分销系列产品的应用和服务,服务期限是5年。”

“然后‘腾澜’帮我申请微信公众号,花了1个月时间,根据我提供的材料,‘腾澜’做了微商城的相关页面,与刚申请的微信公众号相连,并绑定了微信支付。”

“今年1月,‘腾澜’告诉我微分销平台弄好了,我打开一看,微商城首页页面显示正常的,但是通过产品链接点开一看,有点傻眼了,有些商品的图片完全变形。”王先生说。

“我马上找到‘腾澜’,请他们后 台调整下,确保所有商品的图片都能正常显示。”

“然而‘腾澜’始终没有调整。”王先生说,“差不多1个月时间里,我前后找了他们几次,其实我知道这个只要进入微商城后 台,稍微调整一下就好,没有特别的技术要求,但他们就是不改。微信公众号也一条内容没有对外发送过。”

2月份补充协议没有签

3月底退款15000元后 双方合作关系继续

王先生回忆:“‘腾澜’做的东西我不满意,不想再合作,而他们还想继续。2月3日,我和‘腾澜’谈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包括我后来提出的合作条件,比如建立微官网、手机商城、制作多样化模板等等。协议约定,我提出的内容,‘腾澜’要在3月31日前制作完成。”

“但是这份协议我们双方都没有签字盖章,‘腾澜’方面也没有任何行动。”王先生说,“3月份,我又找到‘腾澜’,要求退钱。”

3月31日,在王先生朋友见证之下,王先生和“腾澜”的代表人刘先生重新签了协议,“腾澜”退还王先生15000元,双方就“微分销”合作项目进一步约定:自4月1日起90天内,“腾澜”帮助王先生的“微分销”平台创造60000元销售额回款,达不到60000元销售额回款则退还王先生剩余的14800元尾款,退款时间为7月1日当天。若“腾澜”未及时支付,则承诺支付违约金10万元。

8月份按图索骥找“腾澜”

公司已经不是那个公司了

“3月31日签的这份协议,‘腾澜’说90天内通过‘微分销’平台帮我创造60000元的销售款,我认为按照当时我的实际情况,是可以实现的。”王先生表示,“我们还在协议里约定,5月15日前,‘腾澜’送我一套‘电商版APP’。”

“然而‘腾澜’之后没有动作,就连之前微商城里的图片都没改,更别说APP了。”

“直到6月30日,‘腾澜’方面仍没有任何动静。”于是,8月份王先生找到“腾澜”公司,要求退回尾款14800元。

“‘腾澜’当时留给我的地址是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802,8月份我去的时候,门牌不是‘腾澜’了。我也没找到‘腾澜’的刘先生。”

“后来我陆陆续续通过电话联系刘。”王先生说,“刘总是说自己在外地。现在我觉得,他是在推脱我。”

王先生坚持要索回尾款14800元,不想再和“腾澜”合作,“所谓的‘微分销’平台,也是泡影。”

“9月22日,刘给我回电话,表示会找人处理。然后就没下文了。”王先生说。

2012年找记账公司代理注册

“腾澜”,你到底在哪里?

听王先生详述自己的遭遇后,本报记者试图与王先生提到的“腾澜”刘先生取得联系。然而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刘的手机号码打过去,或是无人接听状态,或是关机状态。

根据“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息查询资料显示,“杭州腾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在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登记信息上留着一个固定电话号码:记者随即拨打,电话里传来彩铃提示音“某代理记账公司”,一位女士告诉记者,“杭州腾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他们代理登记的,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许某,留在记账公司的联系人是刘先生,号码和王先生提供的号码完全一致。

“‘腾澜’还欠着我们的代理费没付,我们也想找到他们。”该女士表示。

“杭州腾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上显示,住所地是拱墅区莫干山路某大厦B座9楼,记者日前实地探访,却发现同一地址也是一家信息科技公司,但是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知道“腾澜”公司,与“腾澜”毫无关系。

那么,“腾澜”,你到底在哪里?

找技术公司开发网络项目

最好先问问对方有无成功案例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夏谨言律师了解这一投诉事件经过后认为,王先生如果是跟“腾澜”签的协议,那么可以根据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尾款以及支付违约金。

“这种开发网上商城的服务随着电商的蓬勃发展现在已经比较普及。”夏律师表示,像王先生这类对网络平台开发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最好在与技术开发方签协议前,彻底了解一下技术方的资质,比如公司信息是否真实,公司是否有技术、有能力提供这类服务,有没有较成功的案例等。

“签约的时候注意签字盖章是否规范,这样才能在产生纠纷时有对象可以追究责任。”夏律师建议。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郑炜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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