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3.15即将来临之际,乐山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权威发布了2016年消费警示。今年的消费警示共有三项,分别剑指商城促销活动、网络购物和低价旅行团。
警示一:购物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节日期间商场、超市打折促销活动集中,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注意少数商家“先升后降”虚假打折“模糊赠售”等促销方式,以及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
工商提醒,购物送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对于赠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一定要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维权。
警示二:网络购物慎选网店和商品
网购应注意查证网店资质,谨慎挑选网上商品,理性面对电商各种促销活动。市民要选择在信誉度高且有红盾工商标志或经营标志的正规经营网站或商家购买商品,把购物记载评价与卖家星级作为参考。要查看所购商品标签标注和质检报告信息,付款时应选择可靠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强支付安全防范意识。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
警示三:旅游避免低价团陷阱
旅游首先注意价格陷阱,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谨慎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免费、低价旅游团,尤其是中老年人要避免上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加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
市民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将旅游商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警惕以“赠送”、“低价”等为卖点的宣传,以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