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首例“诉龙井茶证明商标侵权案”
浙江“龙井茶”胜诉
尘埃落定!全国首例“诉龙井茶证明商标侵权案”以浙江“龙井茶”胜诉告终。
去年4月,作为“龙井茶”商标所有者,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诉龙井茶证明商标侵权案。
日前,经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被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龙井茶”,就其商标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茶桑科科长陆德彪表示,近年来,“龙井茶”商标遭到侵权的案例不在少数,对浙江龙井茶的影响较为恶劣,这次胜诉算是“正名”,对“龙井茶”茶企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
其实早在2008年,龙井茶就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龙井茶的法定产区包括杭州、绍兴、金华和台州4个市,覆盖18个县(市、区),38.1万户茶农。龙井茶地理标志的18个县(市、区)为:杭州市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滨江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柯桥区、新昌县、嵊州市、诸暨市、上虞区、越城区、磐安县、东阳市、天台县。龙井茶地理标志范围分为三个产区:西湖产区、钱塘产区,以及越州产区。也就是说,“龙井茶”的产地都在浙江范围内。
龙井茶作为浙江一张不可或缺的名片。2015年全省龙井茶产量2.5万吨、产值44.5亿元,比上年分别增加4.2%和14.7%,龙井茶以全省14.6%的茶叶产量贡献了全省31.7%的茶叶产值,在茶产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至2015年底,龙井茶证明商标授权使用企业已经达到364家,在国内大中城市建立西湖龙井、新昌大佛龙井、嵊州越乡龙井、磐安生态龙井等经产区有关部门认可的龙井茶专卖店有598家。
龙井茶数据喜人,但想保住“龙井茶”这块招牌并不简单。自证明商标注册以来,省工商局、省农业厅已多次联合开展全省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专项检查,查处了180多家企业侵权案件。2015年,就有45家侵权案件被调查取证、2家被立案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