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协调商家同意部分退款
商报讯 王小姐上个月在某化妆培训学校报名学习化妆,开学一个月之后,她觉得培训学校老师教得并不理想,就向授课老师反映问题,被告知可以加钱读国际班,享受更好的教学,但王小姐对此方案不认可。近日,她致电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我对这所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满意,希望全额退款。”
听消费者说
老师教的我没有学会,要求退款
王小姐:今年3月1日,我花2900元在一家化妆培训学校报名学化妆,课时为3个月,现在面授课结束了,但我觉得老师教得不好,我没有学会,我要求学校退还给我部分学费。
学校和我的授课老师告诉我不能退款,如果觉得现在的老师教得不好,可以加钱升级读国际班,升级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再付5088元升级费直接进国际班学习;另一种是花2488元购买一套化妆工具,去国际班学习,但这两种方案我都不接受。
王小姐出示了一份报名时和校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上注明,该化妆学校为甲方,王小姐为乙方,在合同的第十五条中有关于退款的相关事项: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与秩序,严格倡导传技育人教学风气,乙方须考察甲方实体,不得以随意进出的心态入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乙方报名之后,非甲方不开课的原因,报名1天内乙方要求退费的,甲方返还乙方50%的学费;报名7天内乙方要求退学的,甲方返还乙方30%的学费,7天以上乙方要求退费而不上课的,甲方视其自动弃学(已交学费不再有任何比例退还),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老师申请休学或请假。
听培训学校说
可以退还学员部分学费
(记者联系了该培训学校杭州分校负责人王老师)
王老师:王同学报的是化妆普通班,课程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美甲、化妆和面妆,现在美甲和化妆课都已结束,仅剩的一节面妆课也在今天上完,但她没有来上这节课,也没有和任课老师请假,之后的课程都是练习和实训课程。
她曾向我反映,现在的老师不好,所以我向她推荐了师资力量更好的国际班,不过学校并没有强迫学生接受,升级方案只是建议。既然王同学对学习效果不满意,我们同意退她700元学费。王小姐对此表示满意。
听律师说
在签订协议前,最好实地考察学校师资力量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林兵表示,虽然王小姐的事得到解决,但此类事件并不鲜见,以王小姐的事件为例,虽然面授课程结束,但后续的实训课程也是课程的一部分,王小姐的退款要求合理,学校应给予退款退学。
从协议书来看,该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并不是甲乙双方协商成的结果,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协议条款不平等。
教学质量好坏的标准较难界定,如果可以证明老师经常在授课时说一些无关教学的事,则可证明教学质量不好。他还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此类技能培训学校时,应实地查看学校的师资力量,了解学校的口碑,在签订协议前也要了解条款的详细内容,在学习过程中,如果对授课教师的授课方式和水平有疑问,应及时向校方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