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一网店“最”字案罚款20万
根据省工商局“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辖区电子商务企业较为集中的情况,杭州市上城区南星市场监管所持续查处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先后查处了5起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罚没款共计26.74万元。
其中,针对某公司京东网店使用“顶级选材、顶级头路绒、国内最顶级羊绒加工商、顶级·权威”的绝对化用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是该区首次适用新《广告法》对该类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
据了解,南星所在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特别是适用新《广告法》过程中,特别注重对案源的严格把关。对于当事人涉及的宣传内容是否构成新法所指的绝对化用语、虚假广告等违法情形,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广告法解读》、总局相关批复意见以及《省局广告处关于新<广告法>实施疑难问题解答的指导意见》予以甄别,并积极与局市规科、法规科等科室沟通讨论,确保新法的准确适用。
该局同时注重对证据的及时固定。办案机构主动与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对接,对于涉嫌违法的网络宣传内容均及时通过该处进行书面证据固定,以提高证据的效力。
对处罚的充分说理也必不可少。在这起绝对化用语广告违法行为的办案过程中,当事人一度认为处罚过重,存在消极抵触情绪。办案人员向当事人严肃说明了立法目的,同时指出了其作为大型电商企业,在业务量提升的同时,存在内控机制不严格、合规审查未落实的问题。最终,当事人接受了行政处罚结果,未提出听证要求,事后还对其宣传页面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建立了合规审查机制,新设了专人负责合规审查,行政处罚的教育目的也得以实现。尚南星
温州瑞安一银行“最”字案罚款20.5万
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东山街道某银行违法发布投资理财广告”。该局随即介入调查并发现,某商业银行的营业大厅发布的投资理财广告,在无法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违法使用了“最大化”、“最强”等夸大过往理财产品业绩的表述。
该局认为,这一广告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被要求立即整改的同时,银行因此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5万元。
据了解,如今很多商业银行在宣传推广理财产品中,往往都依靠有噱头、有创意的广告词进行修饰,“收益率最高”、“绝对安全”等用语也时有可见。有的商业银行甚至宣称自己的某一新理财产品项目为全国独创。
瑞安市监局提醒,新《广告法》中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等极限词用语。一旦发现违规,商家将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高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