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医院的广告卡咋在湖北产的药盒中出现”追踪
日前,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路桥南方妇产科医院在密封的医疗产品内放置广告卡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并处罚款1.1万元。
去年11月,本报刊发报道《台州路桥医院的广告卡咋在湖北生产的药盒中出现?》(详见去年11月6日第9版),曝光了路桥南方妇产科医院在湖北一厂家生产的密封“早孕检测试纸”医疗产品内,放置介绍该院机构和服务的广告卡,免费发送给部分药店。
该报道随即引起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的高度重视,并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
经查明,去年8月12日,路桥南方妇产科医院向大连守信商贸有限公司订购湖北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内放有爱心援助卡的早孕检测试纸1000盒。爱心援助卡上印有“路桥南方妇产医院,星级产科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无假日医院,星级产科、微创妇科、无痛人流、不孕不育,1凭此卡免挂号费,2凭此卡彩超检查仅10元,3凭此卡海伦人流手术费援助300元,术后赠送营养餐、彩超,4凭此卡享受免费产检一次(宫高、腹围、胎心、血压),南方好专家,我放心。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新安街355号,咨询电话:82471999”等内容。
去年9月6日至10月20日期间,路桥南方妇产科医院通过其业务员将1000盒的这批早孕检测试纸,免费送给路桥城区部分药店,药店再以5至10元价格卖给消费者,消费者凭爱心援助卡到医院就诊可享受卡上标明免费和优惠项目,从而达到宣传医院,为医院扩大知名度目的。
监管部门认为,医院超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限制的内容发布广告,构成违法。
今年3月25日,通过近四个月的调查取证和相关法律程序,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向路桥南方妇产科医院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台市监经告字〔2016〕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