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透出了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的信息,不由地让人想起国外多个经典案例。
1994年,一位79岁的老太太在美国一家麦当劳用餐,不小心被温度高了几度的咖啡烫伤了腿,最终法院判决麦当劳赔偿270万美元。
1999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因油箱问题向6名消费者赔偿49亿美元。
2016年,强生公司被判向一位因使用含滑石粉的卫生用品,患癌死亡的女受害者家属赔偿7200万美元。
……
这些就是西方所谓的 “惩罚性巨额赔偿”。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乍听之,简直是目瞪口呆,如天方夜谭一般:“世上竟有如此’不可思议’之事?”
就麦当劳案,法官当时的解释是:“对于麦当劳这样一个跨国大公司,如果不赔偿这么多钱,惩罚就没有意义。”而此后的事实也的确证明了,“麦当劳案”的巨额赔偿产生了巨大影响,不仅是麦当劳改进了,连汽车厂家都在车座旁设计了摆放饮料杯的位置,以免热饮泼洒出来。这无疑就是“惩罚性巨额赔偿”的波及效应!
没想到,现在它波及到了中国!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促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以满足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除了提出推进“品质革命”外,还要求强化监管,建立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
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对于当下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无疑是非常切合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了“世界工厂”之称,外人眼中“中国人有钱”的说辞,也无可争议。可让人尴尬的是,中国民众所具备的巨大消费能量,却要到欧美日韩去释放,导致大量的“需求外溢”。一只在杭州代工的马桶盖,在日本为中国消费者竞相购买,被日本媒体称之为“爆买”!进而在国内媒体和坊间引发持久的热议。
而在当下,不少富裕起来的国人,依然表现出某种“崇洋媚外”、青睐于“舶来品”,不能不说是基于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所投下的巨大阴影。而那时,虽然中国奶业几乎遭遇了灭顶之灾,但是受害者也远远没有得到“惩罚性巨额赔偿”。或许,这也是为何多年来民众对国产奶制品的信心依然不足的原因所在,而这又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某些不良商家企业依然敢于作奸犯科,罔顾民意,甚至严重侵害民众的权益。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定催生了中国社会的这种意识觉醒,此后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存在“欺诈行为的”要“假一赔三”;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中“生产不合格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但是,不论是“一赔三”,还是“一赔十”,先不说还够不上“惩罚性巨额赔偿”,就是能够达到“一赔三”或“一赔十”的案例,也会成之为稀罕的“新闻”,而其背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相当之高,无良商家、企业即使为之赔偿,代价或也并不算怎么高,甚至远没有触到其痛点……
显然,“中国制造”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了“工匠精神”和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而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这一切都为提升“中国制造”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奠定了法制的基石。
不久前,湖州警方根据举报在当地农贸市场查获大量假海蜇丝,随后顺藤摸瓜查获一吨假海蜇丝,而所谓的“海蜇丝”竟全是化学原料人工合成。诸如此类的恶性案例,当“惩罚性巨额赔偿”落地之后,并依法切实推行之时,这些无良商家和企业必将面临倾家荡产、人财两空的“悲惨世界”。而类似“三鹿奶粉”案,也将绝没有死灰复燃之可能!
如此,才是“中国制造”和消费者之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