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2月10日,省工商局、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2015年办理重大案件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记功嘉奖,全省共有5个单位和4位个人受收到了嘉奖,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管局“5.12”假冒商标案专案组获集体嘉奖。2016年4月26日,该案获评2015年全国十大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5.12”假冒商标案案情复杂,办理时间紧、难度大,主要案情如下:
2015年5月,北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上海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给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印有创正商标的全天候组合箱涉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经调查,2015年2月当事人通过招标与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签订了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安防系统框架技术协议、安防系统框架采购协议。根据安防系统框架技术协议规定全天候组合箱指定了创正品牌。订单签订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张彬曾向中海油采购部电气设备组长王连东要来了创正防爆电器公司销售副总的联系电话,并向其询问了防水防尘设备控制箱的价格,当时报价是单价6400元左右。后又联系了之前曾合作过的宁波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潘定慧。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张彬和宁波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潘定慧)商量防水防尘设备控制箱由宁波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好并贴上创正的商标,单价为2600元。当事人分别于2015年3月20日、4月14日与宁波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潘定慧)签订了工业产品购销合同,两份合同中数量都是16台三防仪表箱 (实际上就是防水防尘设备控制箱),每台价格2600元,合计32台,金额83200元。当事人销售标有创正商标的防水防尘设备控制箱价格为6750元/套,共32套,经营额为21600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我局对上海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8万元,对宁波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1.6万元。同时,当事人因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被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