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一时疏忽,给电瓶错配了大功率充电器,“大马拉小车”,结果电瓶被烧坏。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冯先生的投诉,称其在瑞安某电动车行购买了一个电瓶车的充电器65元,该处不给予处理,
5月23日,冯先生发现买了两年的电动车突然罢工了,充不进电。于是,他来到瑞安某电动车行检查维修,经检查发现是充电器故障,便重新购买了充电器。但在后续使用中,冯先生发现该充电器一直处于充电状态,由于未发现它对电动车有什么不良影响,他对此事也不太在意。直到5月27日,在充电时,电动车突然冒出了黑烟,这可把冯先生吓坏了,便又一次找到商家。经检查确认,系充电器与电瓶不匹配造成。原来冯先生购买时要求的是5伏的电瓶充电器,该处拿了6伏的,输入功率过高导致电瓶烧毁。为此,冯先生要求商家赔偿其损失,但商家拒不处理。无奈之下,冯先生拨打了12315寻求帮助。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后,通过悉心劝导,商家承认由于忙于生意随手为消费者更换了充电器,没有仔细查看参数,负有主要责任。双方达成协议,商家赔偿现金300元,且帮助冯女士更换新的电瓶及回收旧电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