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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轿车电瓶月月坏月月修
 
2016-07-08 09:00:10   杭州网

尹先生购买的比亚迪汽车。尹训银摄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花了7.9万元购买的比亚迪S6新车,开了才一个多月电瓶就开始反复出现断电现象,至今买车才20个月,光电瓶就修了二十多次,几乎是月月坏月月修,其中还有十多次是换的新电瓶。购买新车不但没有给自己带来方便,反而给一家人添了不少堵。”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消费者尹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电瓶屡出故障

    据尹先生介绍,2014年9月底,他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济南菲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比亚迪S6家用轿车。购车后第二个月起,新车出现全车无电、无法发动车辆的情况。截至今年6月,新车才购买了20个月就已经维修电瓶二十多次,而且期间还有十多次是更换了新的电瓶,这样算下来几乎是一个月修理一次电瓶,而最近一段时间是两天就坏一次。

    “菲源汽车公司的态度让我很满意,每次电瓶坏了维修人员都能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其中包括十多次现场更换全新的汽车电瓶,另外还有3次将车辆停放在菲源汽车公司进行全面检测维修,每次维修时间都会超过一周,即使是这样,至今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仍然是坏了修修了再坏,也不知道修到什么时候算个头。”尹先生说。

    尹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他不想再让菲源汽车公司给反复维修了,因为每次维修都要占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他强烈要求菲源汽车公司给予更换全新车辆或退还全部车款,毕竟自己买辆新车的目的是为了代步。然而,菲源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答复说,尹先生的车是电瓶坏了,不够退车或换车的条件,所以,只能是坏了再继续维修。

    记者了解到,汽车电瓶的主要功能是存电与放电,主要作用是为汽车启动时提供足够的电,当电瓶出现问题后,汽车无法冷启动,同时在行驶中发电机所发的电也无法储存,严重时会导致熄火等症状,应尽快维修更换。

    月月坏月月修

    6月23日,济南菲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姓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尹先生反映的问题他很清楚,其所购车辆的电瓶的确是反复维修了多次也更换了多个新电瓶,可就是一直修不好,该公司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需要咨询给尹先生维修电瓶的技术人员。

    6月24日,济南菲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张经理表示,尹先生车辆的电瓶的确是停放几天就没有电了,但是该公司各项数据监测的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具体原因应该是电瓶亏电或是放电量过大导致。该公司向厂家反映情况,厂家根据该公司测量的数据确认电瓶正常。

    张经理说,尹先生的车辆平时停放在地下车库,应该是地下车库有不明物体导致电瓶没电。记者咨询停放在该地下车库的其他车辆,有没有类似情况。张经理回复说,其他车辆因品牌不一样尤其是和尹先生的车停放的位置不同,电瓶所受的影响程度肯定也不同。张经理建议尹先生平时不要把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最好是停放在地面上。

    尹先生告诉记者,张经理的这种说法是在推卸责任,因为自己的车平时不可能一直停放在地下车库,停放在地面上的时候同样多次出现电瓶没电的情况。

    因协商不成,尹先生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山东省消协受理投诉后,给济南菲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出调查调解函,确定于7月12日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维修超5次可换车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汽车投诉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云鹏表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汽车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约定维护、修理、更换、退货以及损失赔偿等事项,建立与其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服务组织。汽车售出后主要部件出现安全性能故障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免费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王云鹏认为,菲源汽车公司负责人有关地下车库有不明物体才导致电瓶没有电的说法,更像是在推卸责任,因为尹先生的车辆不仅在地下车库出现电瓶没有电的情况,停放在地面上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而且其他车辆同样停放在地下室却没有问题。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家用汽车的电瓶是汽车的重要零部件,电瓶屡出故障,汽车肯定无法保证正常使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谢凯凯建议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消费者组织请求调解解决,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进行处理。若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消费者可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记者尹训银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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