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租婚纱遇霸王条款 消协调解返还租金
 
2016-09-12 09:43:02   杭州网

【案例】2016年7月10日,陕西省西安市消费者于先生在该市某婚纱公司预付了6980元全额租金,为未婚妻租了一套漂亮的高档婚纱。双方约定于9月3日婚礼前取婚纱。交付全额租金时,于先生告知商家,未婚妻已怀孕4个月,但商家并未就此做任何提醒。

2016年7月25日,于先生未婚妻去医院检查时,得知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穿戴预租的婚纱。于先生只好与商家联系,申请退还租金,被商家以合同条款已注明“预付租金不予退还”为由拒绝。无奈之下,于先生投诉到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经陕西省消协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和耐心调解,经营者最终认识到错误,主动联系消费者,退还了租金。【点评】于先生投诉内容属实,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婚纱公司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合法。

首先,《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该租赁合同的6条规定全部是有关消费者的责任,而没有涉及经营者的任何义务。其中涉及的 “不予保留”“不预调换”“不予退还”等规定,明显违背《消法》立法精神,也不符合《合同法》对格式条款合同的相关规定。

其次,《消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消费者事先已向商家告知未婚妻怀孕的事实,作为专做婚纱租赁的专业公司,却未尽任何提醒义务,有误导消费者嫌疑。且解除合约未对经营者造成任何实质损失,经营者反复强调的所谓“特殊行业”并不能成为其违反法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得不当得利的借口,消费者主张合情、合理、合法。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郭琳 徐文智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为网络黑灰产业“服务” 这个接码平台被...
·竞拍APP拍字画赚快钱?有人1天损失2...
·网购处方无须处方?无处方者可通过“在线...
·餐馆纸巾必点不可退?浙江一商户因此被罚...
·明年起国内航班停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
·房地产网上营销热:有房企近半成交在线上...
·从零食手办到机票宠物 盲盒风愈刮愈烈问...
·卫生纸迎“涨价潮” 上市纸企一季度利润...
·从一车难求到“低调离场”,公共自行车怎...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市场漫步)
·集成灶安装不当消费者被炸伤 积极维权获...
·护航夏季食品安全
·夏日安心美妆 江苏南京专项整治化妆品质...
·湖北开展为期7个月的成品油专项整治
·江西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食用油、蜂蜜市场秩...
·北京顺义开展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行动
·上海市消保委测试30款手持式挂烫机:美...
·江苏兴化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
·火出圈的“文创雪糕”值得买吗?
·突围新消费 今夏“水战”再起
·4月银行理财收益迎低点 如何挑选合适的...
·一“熊”难求 跟风炒“熊”90后小心变...
·奶茶店玩起了袋泡茶 茶饮界开始流行喝“...
·童年味道火了怀旧零食 这个六一你会为情...
·新卤味登上家庭餐桌 千亿卤味市场还能怎...
·报名健康管理师培训但还未上课 500元...
·浙江将重点打击7大领域的18种违法行为...
·人民币升值 海淘比“618”还划算
·总量调控下,共享单车如何有机融入城市?...
·疫情之下,消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