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在三星公司致歉前已对其进行约谈,并做出要求:高度重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避免差别对待;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手机,自觉停售、办理退货;主动报告并召回存缺陷的手机。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发文表示将监督三星公司做好召回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消费者退机或者换机,三星公司不能以手机有损,包装或附件不全、有损为由拒绝召回;消费者持有的合约机,应享有同等的被召回的权利,且三星公司不应在合约机与话费之间的计费标准上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消费者选择退机时,如缺乏发票等凭证,三星公司有义务对应自身销售记录,后 台激活记录查询确定,履行召回义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退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