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 10月15日,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对外发布公告称,该市将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治理,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告称,此次检查和治理对象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有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等中介机构。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为,具体项目详见公告附件《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企业自查表》。
公告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需要在10月19日之前,严格对照《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企业自查表》,自查自纠并主动整改。10月20日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将联合发改(物价)、市场监督、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在售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不及时,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商品房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视情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给予曝光,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不良记录,计入其信用档案。
公告要求,各相关企业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发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违规收取的费用,要立即退还。对避重就轻,掩盖问题、拒不整改,拒不自查自纠的企业,将暂停网上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