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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借网贷赚息差 20多万放贷无法追回
 
2016-10-18 09:20:01   杭州网

    让家长操心的,除了大学生的学费不被骗之外,还有针对大学生的网络借贷平台。昨日,儿子在中山某大学就读大三的杨爸爸向记者报料,原本阳光开朗的儿子小杨,国庆假期回家后一直焦躁不安,手机几乎不离手,在他一再追问之下,小杨道出了原委。原来小杨受到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声称赚取利息差的诱惑,开始接触网络借贷放息业务,半年时间不到,已经有20多万元的放贷无法追回。小杨的父亲叹息道,20多万元的资金都是儿子跟同学和朋友以及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的,20多万元的放款无法追回,只能自己先掏钱替儿子一笔笔全部还上。

    诱惑:网上推出利差借贷款

    小杨目前是中山某大学的大三学生,原本阳光开朗,因受到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赚取利息差的诱惑,接触网络借贷放息业务,不到半年,已经有20多万元的放贷无法追回。

    小杨说,今年4月10日,同学向他推荐了一个手机借钱神器“借贷宝”,声称不仅借钱周转容易,甚至还可以利用利息差赚钱。小杨透露,“借贷宝好友均来自朋友圈,当你需要借钱的时候,一键发布借款信息,借款期限、利率、金额由自己决定;另外,借钱给朋友时,可以自由选择朋友发布的借款项目匿名出借,获得利息收益。最具诱惑的是借贷宝有赚利差功能,无需投入任何成本,只要在修改原始借款利率后,将好友的借款信息转发至自己的朋友圈,即可赚取利差。”

    小杨表示,最初确实在借钱放贷过程中,赚取了一定的利息差,随着借款人借款时间越来越长,金额越来越大,而他又没有那么多本金,只能通过同学、好友,以及更多的网上借款平台来获取资金。

    实际:想通过借贷平台赚钱不易

    小杨的父亲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刚开始儿子借出1万元,马上就可以收到借款人用微信红包方式发出的1000元的利息,过一段时间后,对方再借2万元,就算儿子可以马上收到2000元的利息,实际上是儿子拿出3万元的本金,收到的只是3000元的利息,最终的结果是儿子直接在里面填了27000元的本金。对于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资金作为本金放贷,本金来源最终是同学、朋友,最后到各种网络借贷平台。“这类网络借贷平台,打出低息甚至无息的口号,实际上利息不仅高得离谱,逾期不还款,还要按天支付不少的管理费。”小杨的父亲告诉记者,那些最早看起来很讲信用及时还款的借款人,随着最后借款的时间越来越长,金额越来越大,到最终联系不上,才是真正的“狼”,“吃”人都不吐骨头。

    小杨的父亲介绍,他在其儿子的手机上看到,一个名为“花儿朵朵”的网络借款平台,借款8000元,可以按18个月分期还款,但是每个月的利息就达到近600元,按照18个月来算,仅在利息这一块,就超过了1万元,如果逾期不还,不仅利息继续滚动,每天还要支付100元的管理费。小杨的父亲反映,“如果大学生只是涉及到几万元的借款,还比较容易解决,一旦达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款项,网络借贷平台就有专门的团队上门来收取,这就很可能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家长:给在校学生一个警醒

    “在校大学生虽已成年,但并无承担经济风险的能力,最终后果只能由家长来承担。”小杨的父亲告诉记者,在儿子放出去20多万元没法收回的借款中,有一个人借款金额超过10万元,这名借款人的资料显示,他是云南财经大学的在校学生。“其实,云南财经大学的那名学生也是受害者。”小杨的父亲坦言,他也想过去报案,但想到对方也是一名大学生,也是因网络借款平台深陷其中,家里的经济条件又无法承担,报案逼大学生还款,可能导致其无法完成学业,甚至出现意外事件。

    小杨的父亲表示,现在严格控制儿子的信用卡,借贷群一个个退出,把儿子的手机号码也重新更换,希望将儿子从借贷的群体和环境中隔离开来。小杨的父亲介绍,“因为我们就住在中山,每个月给儿子的零花钱基本上在1800元至2000元,但这只是零花钱,周末儿子回家要购买金额较大的电子产品和消费品,也全部是家庭出钱,儿子被套的20多万元里面,除了消费了部分,绝大部分都是被坑了,希望政府部门重视大学生群体的消费生活,针对借贷平台出台有效的监管措施,加重对违法借贷平台的处罚力度。”

    公安:高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P2P网贷是近年兴起的一种民间借贷方式,随着互联网金融潮的兴起,P2P网贷借助理财模式被网民广为接受。由于缺乏监管等原因,导致这一行业鱼龙混杂,不良P2P网贷平台时常发生网络欺诈,致使投资者权益受损。

    “因为受害者没有到公安部门去报案,公安部门也只能针对网贷平台的现象做一些提示。”中山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密集出台的P2P监管政策,在为P2P行业进行正名的同时,也从多个方面对P2P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其中,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法院可认定为无效。这一点可以明确提醒投资者,高利率不仅存在高风险,而且也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记者潘斌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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