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田珍祥)12月21日,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对外发布,细化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相关许可和要求,规定网约车平台经营期为4年,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同时保留了此前征求意见时的“京籍京牌”原则。
车辆准入方面,《细则》要求车辆需在北京市登记,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对车辆的排量、轴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排量: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1.8L。
轴距: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车。驾驶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也就是在车辆和司机准入方面,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京车京人”的规定,《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司机的驾驶证件需为北京市核发,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网约车运价修改为“合理确定网约车计程计价方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细则》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原来征求意见时的“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经营性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
《细则》同时规定,《细则》发布之日前,已经在北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细则》还要求,网约车平台要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承担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及为人员和车辆购买相关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