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用于境外买房和证券投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就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答记者问时强调,完善个人申报并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化,不过,对普通人来说,去银行换外汇将迎来更复杂的购汇流程,以及更严格的购汇用途监管。
从2017年1月1日起,无论你是在银行柜面还是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购汇,均需要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明确填写购汇用途。在此之前,一般情况,个人因旅游等去银行购汇,柜面工作人员会口头询问购汇用途,然后在银行系统内录入,并不需要个人填写相关表格。根据各家银行披露的《申请书》显示,个人经常项目下的购汇用途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及其他。
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而如果被列入“关注名单”,个人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如果违反规定办理个人购汇业务的,相关信息将依法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