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金券促销早已不陌生,但如果消费者不慎将代金券遗失,该如何处理呢?近日,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消协在调解一起案例中认定,代金券“遗失不补”属于霸王条款。
消费者投诉称,2014年他在顺庆区某汽车4s店购车时共获赠了3万元的汽车消费代金券,因保管不慎将该代金券遗失了,现该4s店冻结了他的代金券消费并拒绝为其办理补券手续。
当地消协经调查发现,该4s店在开业时,曾根据其上级经销商统一安排,确实为早期在该店购车的客户赠送过一定金额的代金券,使用时间不限,但在每一张代金券上标注有“遗失不补”字样。4s店认为,店方根据这项约定,拒绝提供相关服务是履行合同条款行为,并无不妥。
调解过程中,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作为经营者的汽车4s店根据代金券上约定的“遗失不补”条款拒绝为消费者办理补券手续及提供相关服务是无效约定,属 “霸王条款”。最终,4s店认识错,为消费者办理了代金券补办手续,并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