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眉毛成了叉叉眉,老公要和我离婚,求315帮我讨回公道!”何女士指着自己的眉毛哭诉着说。
2016年10月19日,何女士经朋友介绍到彭州市天彭镇某美容店(以下简称被投诉人)接受纹眉服务,支付800元服务费,本想将原来的斜眉纹成平眉,并盖住泛蓝眉,结果经一次清洗,原来的斜眉没去掉,泛蓝部分没盖住,现在的平眉又上去,于是产生纠纷。
据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东监管所调查,何女士因自感眉毛长得不好,先后于2009年和2014年接受过两次纹眉服务,这是第三次。
被投诉人称:何女士本此接受的是“半永久定妆术(纹眉)”,因为此前做过纹眉和提眉术,且纹眉的地方颜色泛蓝,要盖住泛蓝地方,且纹成平眉,一次不能成功,要2至3次,现在仅仅是第一次,发生现在的情况是正常现象。可以继续提供服务,直到何女士满意为止。
但是,何女士坚持认为:这不是美容,成了毁容,要求退还费用,并支付到其他地方接受清洗的费用。
调解人员认为:被投诉人在提供服务前未与何女士签订书面合同,对纹眉可能出现的风险警示未明确告知,并对清洗的次数未明确说明,因此,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三次调解,被投诉人最终同意如下调解协议:1.退还何女士本次纹眉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800元,2.支付后期清洗眉毛费用800元;3.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交通等费用400元,共计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