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公布《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旅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的有关单位及人员禁止传播、出售、提供、泄露、删改旅客住宿信息和旅馆视频监控资料,除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侦查、调查或经住宿人员同意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住宿人员相关信息和视频监控资料。如违反,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