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父母每人要多交300元 孩子不占床却要收全额 以为多交钱就能避免强制购物的省国旅云南游
经本报调解,旅行社同意补偿2600元,并帮消费者退回所购玉器

为了一圆老母亲西双版纳旅游的心愿,吴先生特地选了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省国旅”)送母亲出游,在反复确认无强制购物、自费项目不强制后,吴先生确定了行程。然而在行程过程中,他们不但被强制购物,连住宿餐饮条件都不尽如人意。“我要求退还旅游过程中被强迫所购的2件玉器,另外赔偿3000元。”近日,吴先生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投诉。
消费者:
为避免强制购物多交钱
可是旅游的一半时间都在购物
消费者吴先生说:我父母今年70多岁了,一直想去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可惜旅行社表示70岁以上老人不建议报团,即便要参团也需要子女陪同。而我们子女平时没有时间,只有春节等节假日才有空。所以今年春节前,当我见省国旅有4999元/人的“春节期间云南西双版纳5日4晚高端精品游线路”,考虑到省国旅是一级旅行社,就上门询问报名。
在门店,我说到了以前参加云南团队旅游被逼强制购物未果的事情,旅行社工作人员说,这些只是个例,省国旅是一级旅行社,地接社也是云南西双版纳口碑颇好的旅行社,不会发生强迫购物的事情。旅行社这条线路已经经营了很长时间了,前期旅游归来的游客反馈都很满意。此外,针对行程中的3个购物点,工作人员对我保证只要配合导游进去即可,不会发生强制购物的事情。另外,280元的篝火晚会等自费景点也不强迫参加。由于我父母超过65岁,让我每个人多交300元,作为对地接社的贴补。
正是在工作人员如此保证下,我才交了4个大人和1个孩子的费用,由于是春节期间,孩子虽然不占床位,但是费用与大人相同。
旅行第二天开始,就开始了种种的不愉快。刚上旅游大巴车,要求收取每个人(包括7岁孩子)的景点自费游览车费用和自费篝火晚会的费用,并且不允许不参加。第三天下午,开始了长达一天半时间的云南边陲购物之旅。第一家是大益农庄的普洱茶专卖店,当导游看见我们所购的茶叶不多时,显得很不高兴,再三要求我们多支持他。第二站去了位于打洛的中缅翡翠城,并且整整呆了3个小时。
此后,回到景洪市的黄龙玉购物点前,导游再次要求没有购物的游客一定要购买黄龙玉,在导游施压下,我们不得不违心购买了黄龙玉。行程最后导游还要求我们购买320元/箱的鲜花饼。我在淘宝店铺上查到包邮一箱120元。
我们整个行程去掉头尾两天的飞机行程,实际旅行只有3天,其中一半时间在购物,还是强制购物。我对整个行程非常不满意,所以回来后就找到省国旅,要求退还被强迫所购的2件玉器,此外退还4位成人每人500元,孩子1000元费用。
旅行社负责人不同意,并称没有大的问题。
旅行社:
已经在协调此事
并对该线路进行提升整改
省国旅国内部负责人表示:我们确实收到了吴先生的投诉,省国旅方面非常重视,已经请了部门负责人重新协调此事。吴先生在第一次去门店投诉的时候,可能工作人员在处理此事的时候双方产生了误会,对此我们也向吴先生道歉。
对于吴先生投诉的云南地接社的情况,我们也会去核实调查,对这样的情况也会跟当地地接社反映,并要求提升完善。
(经本报协调,旅行社同意赔偿吴先生2600元,并帮助吴先生将2件玉器退给商家。)
西湖区风景旅游局:
已责令旅行社提交整改报告
西湖区风景旅游局执法大队田队长:消费者投诉到省旅游局,最终交由我们处理。西湖区风景旅游局执法大队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三条: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所以,我们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目前双方达成调解,由旅行社赔偿2600元,并帮助退回所购玉器。我们也已经责令旅行社对云南游线路做出提升完善,对当事业务员进行教育,提升业务素质,并要求旅行社出具相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