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3月30日上午,设在湖南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邵东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室一片肃静,一起集体诉讼的房屋买卖官司在这里公开宣判。
与案件本身一同成为新闻事件的是,省市县三级消委会秘书长悉数到庭旁听,分别是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邵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尹光东、邵东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王贻谷。此外,《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还注意到,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室与邵东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仅一墙之隔。
一起消费官司为何会引来省市县三级消委秘书长到场关注?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坦言,邵东县人民法院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室”设在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无疑是一个创举,是诉调对接的有机结合,将更加有力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正是吴卫前来参加旁听的真正原因。
原来,为了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实,邵东县消费者委员会致力于寻求消费维权的司法保护。2016年年初,邵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现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邵东县消费者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申明理带领消委工作人员到县人民法院协调沟通,建议法院与消委会联动,整合法院的司法资源和消委会的调解职能,把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途径和调解途径有机结合起来,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2016年3月8日,邵东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正式成立,并在邵东县消委会设立了审判联络点。
本着“快立、快审、快执”的目的,在申明理的建议下,邵东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又在邵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室”,以最快速度解决消费纠纷,最大程度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彻底改变了以往消费者打官司耗时、费力、费用大的情况,使消费者维权更加快捷、经济、有效。
“消费者投诉后,能调解的消委会尽力调解,遇到一些重大、疑难以及调处不成功的投诉,我们支持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明理说。
3月30日在邵东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室宣判的,是一起涉及22名原告的房屋买卖纠纷官司。审判长刘玉石当庭宣判,除一名原告因其他缘故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外,其余原告要求被告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至此,一起前后历经5年的官司有了圆满结果。
邵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莉娜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之所以在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的基础上,又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室’,就是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工作原则,为消费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以最快捷的速度化解消费纠纷,以最优质的效能助力消费维权,以最热忱的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

庭审现场。余知都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