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退款理由合理,具体金额需协商

上周五,安徽游客刘女士来杭游玩,入住东坡路56号的百利沙湖畔酒店8301房,半夜却被屋顶漏水折腾了一晚。为此,她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我住的房间整晚漏水,导致我的衣服都湿了,我希望酒店能退还住宿费用。”
刘女士: 旅馆屋顶漏水让我一晚未睡 我希望能得到旅馆的退款
刘女士:6月30日,我和闺蜜从安徽来到杭州旅游,入住百利沙湖畔酒店8301房,房费为910元,其中周五当天的房费为419元,周六的房费为509元。
没想到的是,入住的第一天晚上,我们就被滴滴答答的声响吵醒,打开灯后发现床上的被子和床单已经湿透,我身上也都是水。我查看了一下房间,发现正对我床的屋顶处有一个正方形的区域,水就是从该区域漏下来的。漏水不仅浸湿了1/3的床面,还在床单上积了一个小水洼。我向客房服务投诉,却无人接听,当天晚上我就只能和闺蜜睡一张床。
第二天早上,我再次向酒店的负责人郑女士投诉此事,要求退房并退还我两天的房费,但酒店工作人员告诉我,第二天的住宿费能退,不过第一天的住宿费不能退,酒店只能赔偿我和闺蜜80元,作为补偿。
当初我和闺蜜选择这家酒店,就是因为酒店靠近西湖,方便我们旅途中得以休息,但现在的结果却让我们一夜都没有好好休息,我认为旅馆为我提供的住宿服务存在问题,希望对方能为我退掉419元的住宿费。
旅馆负责人:愿意向客户赔礼道歉
现场为客户提供房型升级服务
百利沙湖畔酒店负责人郑女士:事发当晚,客房服务的工作人员都在岗,但确实没有听到有电话声,也没有房客来前台投诉。第二天得知消息后,我和另外两名员工前往刘女士所住的房间查看,发现的确是屋顶漏水了。经过调查发现,这处漏水是因使用空调导致冷凝水外流所致。现场我主动为她们升级了第二天的房型。但她们不同意,我们立即退还了第二天的房费。
鉴于刘女士在房内的确遭到了漏水事件的侵扰,我们向刘女士支付了80元,作为赔偿费用,刘女士当场也未表示异议。
我将会致电向刘女士和她的朋友道歉,并取得她们的原谅。
(但郑经理并未对空调水为何会漏这一情况给出答复。昨天下午记者将此情况反馈给刘女士,她表示,如果当天在现场,酒店方能主动道歉,她就不会再追究,但事隔多日之后,她不愿意再接受酒店方面的道歉。)
律师说:酒店应向消费者提供干净的房间
消费者要求退还房费合情合理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为消费者提供干净舒适的住所,是酒店经营者理所应当的事,而房屋内既然装有空调,那就应当保证空调能正常使用,且使用过程中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其他影响和伤害,而从刘女士的案例来看,主要责任在于酒店,消费者提出退款的要求并不过分,但因为消费者也的确存在使用房屋的情况,所以退款的金额需要酒店管理方和消费者自行协商。从商业经营的角度上来看,酒店的管理者应当与消费者主动和解,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品牌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