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7月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看到,新修订的《规则》共5章35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和范围,健全规范制定价格的程序,提高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缩小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明确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主要限定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进一步缩小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
同时将制定定价机制纳入《规则》适用范围,根据工作实践以及减少具体定价事项的要求,强化定价机制,同步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机制的程序,提高定价机制的严肃性、规范化。
还要求除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价格外,明确规定制定价格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强化对垄断行业的约束;明确规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严格加强监管。
修订后的《规则》强化了公众参与决策。明确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积极作用;完善制定价格建议的提出方式,扩大建议人范围;丰富听取社会意见的形式。同时还强调政府制定价格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单位和个人可以对制定价格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方面可以向定价机关提出制定价格的建议,内容主要包括建议制定价格的具体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建议价格、依据和理由等。定价机关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时,可以选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证、实地走访等形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8月3日前,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