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第三方代收快递需在授权后进行
快递谁签收?收发室代收了快递,包裹却不翼而飞,责任在谁?
近日,服装网络代理商吕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桩烦心事。
她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顾客在我这里花450元买了一件衣服。我按时发快递给顾客,顾客却迟迟没有收到。一查,发现快递早已被顾客所住小区收发室代为签收,但是顾客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快递公司的通知,而且这件衣服也找不到了。我认为快递公司在工作上存在失误,要求按衣服原价,赔偿450元。”
消费者说:
没有收到快递通知 包裹已不翼而飞
吕女士:7月4日,我通过圆通快递,将一件顾客的衣服从深圳寄到杭州江干区彭埠一小区,收件人为许女士。
7月10日,许女士找到我,询问货物怎么还没有到。当天,我上网通过快递单号查了信息,发现该快递7月6日就已到达彭埠,物流信息显示,目的地“小区收发室门卫已签收”。
我把这个信息转述给许女士,她当即找到收发室,但是没有找到自己的快递。
一般来说,快递公司会打电话或发信息通知物主收件,不过许女士告诉我,这几天她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得知情况后,我作为发件人,电话联系圆通快递,客服记录了我遇到的情况,然而没有回复我。
我认为,这件事上,快递公司要负责任,要求他们按物品原价赔偿我。
快递员说:
即便收发室代收了快递 我们也会通知收件人
圆通快递员姚先生:我是负责这件快递的投送。我们的工作流程是,即便收发室代为签收了快递,我们也会以电话通知收件人。一直以来,我们都按照严格的工作流程进行,没有出现过不通知收件人的情况。
当时收到快递后,我将它送至目的地小区。按照惯例,放在收发室,请收发室代为签收。我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情况了,但是查了通话记录,我发现,我的确没有联系过收件人许女士。可能是因为当时快递量较大,所以我在工作上失误了,没有通知收件人。
至于包裹为何丢失,我想原因是多方面的,或许有人错拿了,但这件事上,我应该担负相应的责任。我会向公司汇报,商量决定,最后是由我还是由圆通快递公司来进行赔偿。我们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将此答复分别转述给吕女士和许女士,他们表示同意快递员的说法。对于该投诉的处理结果,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说:
需认定收件人与代收方有无委托关系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尚律师:代收快递包裹是一种委托关系,如果收件人没有授权给收发室或物业等第三方,这种委托关系就不存在。在没有委托关系的前提下,快递员直接将快递放在收发室,没有通知收件人,收发室的人员也未签字接收,包裹出现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那么责任应由快递公司承担。但经过收件人同意由收发室、物业等第三方机构人员代为签收快递,则快递公司无须承担责任。
如果收件人委托收发室代收快递,而收发室、物业等代收方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则属于无偿的委托合同,若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收件人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能够证明收发室、物业等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失就只能自己承担。
在此提醒消费者,无论是收件还是寄件,及时跟进快递物流信息,掌握包裹动态,这样或能避免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