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擅自更换轮胎是否属于欺诈 经本报调解,雅迪为消费者免费换回真空胎
消费者吴女士去前购买了一辆雅迪电动车,前不久她的电动车第二次出现问题,维修中遇到了一点麻烦。她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投诉:“去年刚买不久,电动车就坏过,当时我在雅迪维修点更换了轮胎。前不久,电动车又坏了,再次去雅迪门店售后维修时才发现,去年维修时,维修师傅把原本的真空胎换成普通内置轮胎,我感觉自己被骗了,希望维修点免费把真空轮胎换回来。”
消费者说: 第一次维修时真空胎被换为普通内置胎 要求免费换回原装轮胎
吴女士:去年10月,我在庆春路2号雅迪电动车门店买了一辆雅迪电动车。一个月后,电动车后轮胎坏了。当时去了庆春路雅迪售后维修。维修师傅开始说是轮胎气阀坏了,后来又说是轮胎损坏,需要更换。售后人员告诉我,轮胎不在保修范围内,但经过协商,售后同意免费更换轮胎,但未给我维修凭证。
今年7月初,电动车的后轮胎又坏了。我推着电动车去了雅迪售后。维修师傅对出现问题的电动车后胎进行处理,两次充气后都很快就没有气了,维修师傅说是内胎坏了,需要更换。他还告诉我,现在的电动车轮胎是普通的内置轮胎,并不是出厂时的真空胎。这时我才知道,我这辆电动车,最初配置的真空胎在第一次维修时被换成了普通的内置轮胎。而这个区别,凭我肉眼是判断不出来的。
当我提出要找上次的维修师傅了解情况时,现在的维修师傅告诉我,原来的维修师傅已经离职了。我提出维修要求,维修师傅说,按照公司规定,如此情况是不能进行补胎的,如果要补胎,只能自己找电动车修理铺,而且也不能更换轮胎。对于不能更换的理由,对方没有解释。
之后,我到当初购买电动车的门店,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他们告诉我,可以付费更换轮胎。但这与我的诉求不一样,我想免费换回原装的真空轮胎。
商家说:
轮胎不在保修范围但有两个月的“试保期”
超期后需自行付费维修
杭州市庆春路雅迪电动车售后负责人张女士:关于电动车的维修问题,我们是有相关规定的,电动车轮胎是不在保修范围之内的。但是我们品牌有试保制度,如果两个月内由于轮胎本身质量出现问题,店方给予免费更换。
吴女士购买电动车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超过试保期,如要修理需自行付费。
对于维修师傅把真空胎换成普通内置胎的情况,我并不了解。真空胎与普通内置胎是有区别的,真空胎是没有内胎的,在没有气的情况下,暂时可以骑,而普通车胎是有内胎的,车胎被扎的情况下就瘪掉了,是无法骑的。再说到保修期内的免费维修,我们是不出具维修凭证的,只有付费维修,才会开维修凭证。有关问题,我会与消费者进行沟通。
(双方经过沟通,雅迪售后已给吴女士免费更换了对应型号的真空轮胎。吴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保委说:
需要辨别商家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
杭州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根据我国《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商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电动车轮胎属于耗损品,非出厂质量问题,不属三包责任范围内。维修师傅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真空轮胎换为普通内置轮胎,属于一种欺诈行为。维修师傅属于企业员工,他的个人行为是代表商家的,商家需要承担责任。
但根据具体情况,轮胎被更换的事实,是商家发现的,说明商家不是故意要欺诈消费者。但对员工的管理,商家需承担管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