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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装修完尚未入住 哪来的3万元燃气欠款
 
2017-08-31 11:07:01   杭州网

图文无关

刚买不到一年的二手房,装修完准备入住时却遭遇燃气公司索要燃气欠款------该房屋存在盗气行为长达6年,欠款近3万元。日前,一位北京消费者向投诉,反映其因所购二手房存在盗气行为而被追索欠款的烦恼遭遇。

业主投诉——

未入住被索“盗气”欠款

2016年3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搜房网的房天下平台,向业主赵某购买了位于北京市绿谷雅园的一处二手房,并于当月完成了过户手续。在经过将近一年的装修后,2017年2月,王先生准备入住新居。这时,正好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为该小区业主统一更换燃气表,发现王先生家的燃气表被做了手脚,存在盗气行为。

王先生感到很冤枉,房子买来后一直在装修没有入住,燃气根本就没有使用过,怎么会盗气呢?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底账后发现,该户自2011年开始就再未购买过燃气,由于该小区采用燃气壁挂炉自采暖,5年多来,欠缴燃气费约3万元。据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入户燃气表被动了手脚,在燃气欠费时阀门无法关闭,造成继续供气。

“我是2016年3月买的房子,盗气行为发生在我买房之前,相关责任当然应该由原业主赵某承担。”王先生告诉记者,让他没想到的是,不久他就得到燃气公司的通知,要求其缴清约3万元的燃气费欠款,否则拿不到新的燃气卡,不能买燃气。

这让王先生感到难以置信:“盗气行为发生在我买房之前,为什么要向我索要欠款?”

燃气公司——

“认房”不“认人”

8月4日,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位于知春里附近的燃气公司第五分公司营业所,打印了该房屋的缴费记录,证实该户确实自2011年之后再无缴费记录。当王先生询问如何解决此事时,一位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必须缴清欠款,才能使用燃气。

记者当即提出,这间房屋权属发生了变更,盗气的人并非新业主王先生。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能锁定欠费的房屋,谁是业主,我们就找谁。如果你是新业主,缴清欠款后,可以再向原业主追偿。”

记者向北京市燃气公司致函联系采访。8月24日,燃气公司第五分公司营业收费所所长助理马茜接受了记者采访,她向记者解释:“目前的燃气表没有远程报送功能,我们只能根据燃气表上的底数和银行的购气记录进行比对,判定这一房屋实际用气量与购买量有多少缺口。绿谷雅园的该处房屋,我们公司工作人员曾于2012年、2013年、2015年进行用气安全检查,但都没敲开门。由于燃气公司无权强行入户检查,如果业主不配合,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

对于王先生被追索欠款一事,马茜表示:“一般来说,房屋权属发生变更时,都会结清水电燃气等费用,新业主在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自然也就认可了这房屋所附带的债务关系,所以我们发现某栋房屋拖欠燃气款,向权属变更后的新业主索要欠款并无不妥。如果新旧业主之间对此有异议,应由双方自行解决。”

中介公司——

建议业主起诉

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与房屋中介签署的“搜房综合保障服务协议”上看到,在“物业保障服务”部分,其保障服务内容为:“乙方(即搜房网旗下的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应当协助交易双方对乙方居间出售的存量房屋进行物业交割,核实物业费、供暖费、水费(热水、中水、自来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燃气费等费用的缴存情况”。

王先生告诉记者,中介公司并未完成全部“物业交割”,迄今该房屋的燃气户主依然是原业主赵某。

记者与王先生致电房天下的客服热线,对方表示,按照“综合保障服务协议”,针对上述情况,“建议王先生起诉赵某以及我们公司,由法院判决赵某偿还燃气费,如果赵某不交,我们公司可以承担连带责任先垫付这笔钱,之后再向赵某追索”。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自行联系原业主赵某,但对方否认存在盗气行为,随后将王先生的微信、手机号拉黑。

法律专家——

应向燃气户主索欠款

针对上述纠纷,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分析认为:“燃气公司是与燃气开户户主之间存在交易合同,其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合同发生的,既然燃气的户头尚未办理移交,燃气户主便还不是王先生,燃气公司就不应找王先生索要欠款。”

邱宝昌进一步解释,如果燃气户主已经转为王先生,那就表明王先生在转户时已认可了该户头所拖欠的债务,燃气公司便可以向他索要燃气费,再由王先生向原业主追索。目前燃气户头还在原业主赵某名下,燃气公司应向赵某索要欠款。

邱宝昌表示,中介公司有义务保证其居间出售的房屋进行物业交割,“物业保障服务”合同中也有相关条款,但迄今没有完成燃气户头的过户,说明中介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属于违约,王先生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邱宝昌还指出,在燃气表上做手脚的盗气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燃气公司还应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盗气者的刑事责任。

相关提示

燃气公司应定期入户排查安全隐患

入户燃气表是精密计量器具,也是天然气使用的安全保障,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家庭生命财产安全,私自进行任何改造、破坏、拆装,都可能留下安全隐患,从而给消费者家庭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燃气公司一般会两年一次进行入户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这不仅是保证燃气的正确计量使用,也是对住户安全环境的维护,消费者有义务进行配合。这种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消费者因工作、外出等原因不能配合入户检查,也可拨打当地燃气公司的客服电话,预约上门检查时间。

买二手房应查询相关费用是否结清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仅要关注房价、税费问题,也要关注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电话、网费、物业费等费用是否已经结清。在对水电煤气等设施过户时,不要轻信计量表上显示的底数,最好去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单位查询真实的使用量,如果没有拖欠的费用,才能进行户头的转移。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记者 任震宇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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