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共抽检63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3批次。
不合格原因中很多是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特产西湖藕粉以及杭州人最爱去的新白鹿都因此上榜。
大肠菌群不合格
新白鹿及西湖藕粉上黑榜
此次抽检在糕点、饮料、方便食品、腌腊肉制品的生产环节检出不合格,杭州甜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西湖藕粉(桂花/加钙)大肠菌群不合格引发大家关注。
而在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中,大肠菌群的不合格率更高,其中,杭州市新白鹿陆店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话梅花生盘,以及杭州新白鹿伍店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茶盅大肠菌群不合格。
此外,杭州可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小碗;叶峰(杭州富阳潮先火锅店)使用的各1批次饭碗、茶杯、勺子、骨碟、筷子;毛桂明(杭州富阳明乐饭店)使用的各1批次水杯、口汤碗;王成毅(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王成毅小吃店)使用的9批次碗;郝红军(临安醇临餐厅)使用的2批次骨碟、1批次饭碗;临安柒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勺子等都被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只要检测出就判定为不合格。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导致。
饮用水亚硝酸盐不合格
腊鸡腿过氧化值超标
此次食品生产环节的抽检中,不合格的情况还包括建德市新安江玉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批次千岛玉泉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不合格;杭州晨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腊鸡腿亚硝酸盐和过氧化值不合格。
亚硝酸盐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在腌腊肉制品生产过程作为护色剂和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在腌腊肉制品中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不得超过30mg/kg。而饮料中的亚硝酸盐属污染物指标,如果存放过久或保管不当,水中自然存在的硝酸盐可转化为亚硝酸盐。国家规定亚硝酸盐在饮料中限量为不超过0.005mg/L。
至于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产品油脂氧化。
此外,杭州富阳邻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酒酿馒头阿斯巴甜不合格。
干菜饼酸价高鲜度不够
猪蹄里有禁止使用的药物
喜欢吃干菜饼的小伙伴注意了,此次抽检中,杭州余杭东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菜饼酸价不合格。酸价是反映食品中油脂酸败程度的指标,酸价越低说明食品新鲜度越好,这次检出酸价不合格,可能是用已酸败的原料投入生产或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造成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
而在食品流通环节抽检的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中,吴肖炮(杭州仙林苑农贸市场吴肖炮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恩诺沙星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要≤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另外,高志忠(杭州登云路农贸市场38号)销售的标称杭州杨大妈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配送的猪蹄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