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作为听证陈述人或参与旁听 明天可以报名了
昨天,记者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了解到,《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将于2017年11月7日下午2:00举行,地点在新侨饭店(解放路226号),欢迎各界人士报名参加。
听证内容主要包括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出租汽车运输证和车辆条件、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以及各方行为规范等。
比如在出租汽车运输证和车辆条件方面,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规定了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许可条件,这些条件是否合理?是否需要明确车辆应当投保的保险种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否需要安装顶灯、喷涂颜色和标志标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不超过六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不超过八年,是否合理?关于这些问题,欢迎大家发表意见和建议。
条例修订草案刊登在杭州人大网上,如果你想查看详细内容,可以登录www.hzrd.gov.cn。
凡是杭州市居民或者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作为陈述人或者报名参加旁听,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报名时间从10月26日持续到11月1日,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其中,电话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请告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并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报名参加旁听的,请告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557141
传真:(0571)87557315
电子邮箱:183919297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