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第三季度投诉分析
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8804件,解决117546件,投诉解决率7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52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29件,加倍赔偿金额216.4万元。今年第三季度,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近13万余人次。
据统计,售后服务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70%以上。
在所有投诉问题中,售后服务投诉54934件,占投诉总量的36.92%,质量投诉39008件,占比26.21%,合同投诉22746件,占比15.29%。虚假宣传投诉10374件,占比6.97%,价格投诉5688件,占比3.82%,假冒投诉4203件,占比2.82%,安全投诉4008件,占比2.69%,计量投诉906件,占比0.61%,人格尊严投诉654件,占比0.44%,其他投诉6283件,占比4.22%。
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80963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26530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32.77%,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由于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销量大、品种多及使用频繁等原因,投诉量一直占据前列。交通工具类投诉有所提升,占商品投诉总量的18.96%,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及食品类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三到第五位。
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服务类投诉61579件,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15102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4.52%,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销售服务13259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1.53%,互联网服务7894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2.82%,电信服务、文化(包含娱乐、体育)等分别居第四到第五位。
据中消协不完全统计,2017年前三季度,全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2762件涉及家装的违法案件,其中超六成案件涉及市场销售问题,此外,广东省涉及家装案件最多,共766件,占比27.7%。
经过中消协对2017年前三个季度的装饰装修投诉的分析,主要包括经营者技术力量不足无力履约、施工质量差致消费者身心财产受损、经营者减省合同内容规避责任、经营者擅自增项改项多收费用、装修材料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约定、误导宣传诱使消费者签意向协议、经营者不履行送货安装或质量保证责任等七个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