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2017年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山西、上海、浙江等6省共计90批次的产品,经检测有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检测结果显示,有8批次燃气灶产品热负荷不合格(小于3500瓦),不能满足正常加热需求;有4批次燃气灶产品的“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直接影响人身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