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体验可能害命,这不是危言耸听!日前记者从乐山市消委会获悉,井研县的一名消费者免费体验鼻炎药后头疼口吐,不得不到医院输液治疗。
2017年12月14日,某药业公司在井研县一酒店召开所谓的学术研讨会,宣传推销该公司的医药产品,工作人员宣称该集团生产的丁卡因加上配置的药可以治疗鼻炎,并现场征集体验人员。听课的曾女士长期患鼻炎,久治不愈,主动前去体验。工作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后,认为可以使用,于是实施喷药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就感觉头昏,随后停止使用,回家后再次出现头痛、冒虚汗、呕吐等症状,并发现鼻腔内有一小面积灼伤,随后到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系麻药喷剂使用过量所致,属于麻药过敏。
经井研县消委会、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经检大队和药品股联合调查,此纠纷系该药业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告知不详造成的。曾女士称自己有麻药过敏史,早知道喷剂是麻药,会让工作人员少喷,或者不参加免费体验。井研县消委会认定该药业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经调解赔偿曾女士药费及误工费等共计4000元,并赔礼道歉。
井研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商家的免费体验。对经营者而言,免费不免责,必须履行告知警示义务,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权,造成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担责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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