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机票涨价,是规律还是违法?
 
2018-02-23 11:29:54   杭州网

    机票涨价,是规律还是违法?

    声音导读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只是高深的理论,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同样紧密相关。据媒体报道,琼州海峡近日因大雾导致轮渡停航,部分滞留海南的旅客不得不选择航空作为返程方式,而从三亚前往全国多地的机票价格均已破万。有专家认为此举涉嫌行业垄断。是价格违法,还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抑或是消费者对价格法治存在误解?本期“声音”版选编两篇不同角度的文章对此加以探讨。 2018年2月21日,海南省海口秀英港、新海港、南港三大港口迎来客流高峰。自2月18日开始,琼州海峡出现罕见连续大雾天气,导致琼州海峡多次停航,造成大量准备通过琼州海峡出岛的车辆滞留,周边多个路段拥堵严重。海口市交警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1日8时,海口市各港口等待过海的小汽车共计9612辆。海南省启动了港口滞港应急一级处置预案,全力以赴疏导琼州海峡车辆滞港问题。

    航空公司涨价不能违背价格法

    □ 刘 勋

    接近两万元的机票与平时千元左右的水平相比,顿时让人感觉有霄壤之别。有不少网友调侃:如果从海南坐船到香港,从香港飞纽约,再从纽约飞北京,都比海南直飞北京要便宜。网友的调侃以及舆论的高度关注,说明如此高昂的票价超出了广大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很显然背离了基本的公平原则。春节期间物价上涨属于正常的市场现象,对于该现象消费者都有心理预期,机票适当的涨价消费者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涨幅太大、价格过高则明显不正常,必然会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甚至损害消费者利益。

    据报道,此次天价机票情况的出现还有着明显的天气背景。2月20日,海口市政府发布消息称,受罕见的琼州海峡持续性大雾天气影响,大量人流、车辆滞留海口,预计大雾天气要在22日之后才能结束,所以天价机票颇有“趁雾打劫”的味道,怎么看都显失公平。对于天价机票,海航客服人员表示,机票价格会跟随市场进行浮动,春节期间,价格便会上涨,不过她补充道,目前的机票价格都是“在相关规定以内”并向有关部门备过案。由此可见,航空公司涨价就是顺应了供不应求的市场规律,涨价有理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当然也就理直气壮了。

    市场规律发挥作用并不是完全不受限制,尊重市场规律也绝不是无条件的,航空公司涨价不能违背价格法。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因为天气原因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海南岛,陆地交通受阻,航空成为唯一选择,“趁雾打劫”显然不公平,涨价理由难以服众。有观点认为,航空公司是否存在意识联络及协同行为,民航总局应履行监管职责,对其进行查处,因为价格法禁止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天价机票,法律不能无动于衷,执法监督部门要根据法律规定积极行动。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航空公司“趁雾打劫”可谓毫无社会公益之心,利用航空资源的稀缺性、旅客交通选择的无奈困境,赚取超额利润。执法部门必须予以重视,积极进行干预,参照往年的机票价格进行调整限价,不能以尊重市场规律为由而放任违法的垄断行为。大量事实证明,市场必须要由规律、政府、法律共同调整才会健康平稳。

    价格浮动是市场经济应有之义

    □ 乔新生

    对于此次部分航空公司涨价的行为,有学者认为,发生在海南海口的大规模拥堵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依然非常严重。有观点认为,少数航空公司迅速涨价,火上浇油,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过在笔者看来,这是把不同的法律关系混淆在一起。

    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凡是充分竞争的行业,经营者都可以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获取商业利益。只要航空公司调整票价行为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那么其行为就不受法律追究。春运期间火车票不涨价,是因为绝大多数居民选择火车出行,铁路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益性。民用航空则更加市场化,民用航空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调整价格,实际上是充分利用供求矛盾增加收入,这种行为不应受指责。

    部分人士认为,航空公司涨价行为没有提前预告,因而违反价格法的规定。这种说法反映出这些人不了解我国价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不了解我国民用航空法以及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供求矛盾比较严重的行业或者地方,经营者有权根据经营状况调整服务价格,这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也是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必须适应的新常态。

    当然,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政府应当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政府既有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又有充分利用有形之手提高交通运输的能力。因此,政府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申请国有航空公司提供更多的航班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然而,政府提供的服务和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性质完全不同。政府提供服务是为了防止突发事件到来时出现人道主义灾难,是为了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损害。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配套性法规,如果出现自然灾害,地方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民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据媒体报道,有关政府负责人亲自到第一线慰问滞留的乘客,紧急启动突发事件的应对程序,免费向滞留在海口市乘客提供餐饮服务,这是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进一步来说,政府向旅客提供免费服务,是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政府为依法履行自己义务而实施的行为。这种行为和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有着本质的不同。政府为了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无偿的,不需要消费者付出相应的代价。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服务价格,通过价格的自由浮动,避免出现拥挤现象。部分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情况调整价格,不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指责。

    从法律上来看,对于消费者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政府不能介入,当然也不需要承担相应义务。通俗地说,当地政府可以提供各种基本的人道主义援助,政府却不能为每个消费者购买机票,这样做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也不符合国家利益需要。自然灾害导致消费者滞留在海南,消费者举目无亲,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社会救助,当地政府应当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社会救助管理条例,提供基本的人道主义救援服务。不过,购买机票或者选择离开海南岛的交通工具,还需要消费者自行负责。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为网络黑灰产业“服务” 这个接码平台被...
·竞拍APP拍字画赚快钱?有人1天损失2...
·网购处方无须处方?无处方者可通过“在线...
·餐馆纸巾必点不可退?浙江一商户因此被罚...
·明年起国内航班停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
·房地产网上营销热:有房企近半成交在线上...
·从零食手办到机票宠物 盲盒风愈刮愈烈问...
·卫生纸迎“涨价潮” 上市纸企一季度利润...
·从一车难求到“低调离场”,公共自行车怎...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市场漫步)
·集成灶安装不当消费者被炸伤 积极维权获...
·护航夏季食品安全
·夏日安心美妆 江苏南京专项整治化妆品质...
·湖北开展为期7个月的成品油专项整治
·江西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食用油、蜂蜜市场秩...
·北京顺义开展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行动
·上海市消保委测试30款手持式挂烫机:美...
·江苏兴化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
·火出圈的“文创雪糕”值得买吗?
·突围新消费 今夏“水战”再起
·4月银行理财收益迎低点 如何挑选合适的...
·一“熊”难求 跟风炒“熊”90后小心变...
·奶茶店玩起了袋泡茶 茶饮界开始流行喝“...
·童年味道火了怀旧零食 这个六一你会为情...
·新卤味登上家庭餐桌 千亿卤味市场还能怎...
·报名健康管理师培训但还未上课 500元...
·浙江将重点打击7大领域的18种违法行为...
·人民币升值 海淘比“618”还划算
·总量调控下,共享单车如何有机融入城市?...
·疫情之下,消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