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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惹来卖家“血洗全家”威胁 谁来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
 
2018-04-28 09:01:36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近两年,不少消费者因为网购给了卖家差评而被骚扰,甚至被人身攻击的事件时有发生。4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消费者李海峰(化名)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他在淘宝网上疑似买到了缺斤短两和存在瑕疵的干果,在与卖家的沟通中,双方产生分歧,最后卖家竟威胁他“如果差评,立马买机票,血洗你全家”,并在此后给他发来了机票订单截图。无奈之下,李海峰只得向卖家所在地新疆阿克苏市警方报警。

    给差评被威胁“血洗全家”

    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据李海峰说,4月15日,他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上,购买了巴旦木、葡萄干等干果。收货后,他认为,这些产品都有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还有部分疑似次品。李海峰随即联系卖家,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没想到对方的态度十分恶劣,并不断对他进行人身威胁。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淘宝旺旺聊天记录中看到,刚开始,双方的言语都比较克制,李海峰对商品质量提出质疑后,卖家发来一个疑似报复的案例:“前天有个学生,收到我这里的蓝莓,说是假的。我给她解释她不听,(她)给了3个差评。然后我买了别的3家店铺的同款,寄到了他们学校的政教处。”

    正是这样一段充满挑衅的话让李海峰觉得不满。“我觉得这样的情况,我要给卖家差评。”

    在李海峰提出要全部给差评后,卖家表示,“你这边差评,我立马(买)机票”。随后,双方矛盾逐渐升级,语言开始变得激烈。卖家更是频频发出“想死的东西”“快点蠢货”等谩骂。此后,令李海峰没想到的一幕出现了:卖家在聊天中催促李海峰给差评,并说出“血洗你全家”这样的话,并威胁说:“你们这种买家,不弄死几个,还真不行。”

    气不过的李海峰还是选择给了卖家差评。仅仅两分钟后,对方就发来了4月29日下午13点10分阿克苏飞郑州的机票订单截图,并贴出了李海峰的收货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卖家还提醒李海峰别忘了报警,并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别忘了报警。我叫左×,身份证号码6528271986××××××××”。

    警方确认存在威胁行为

    此前,李海峰曾听说,郑州一女子今年1月在淘宝网上购物,因卖家迟迟不发货而投诉,此后卖家不但频发骚扰电话和恐吓短信,还跨越千里到郑州骗出该女子进行殴打。李海峰担心,商家的威胁会变为现实。

    收到卖家威胁短信后,李海峰决定向淘宝网反映问题,并向卖家店铺所在地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

    4月24日下午13点56分,淘宝网消费者热线的员工打电话告诉李海峰,根据他反映的情况,已经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将根据调查结果向他进行反馈。

    4月24日下午17点58分,一名自称阿克苏警方的侯姓警官联系了李海峰,称当地警方已经找到当事人,并且确认对方确实声称要“血洗全家”的威胁,同时也确认左某确实购买了机票。

    李海峰很不踏实。“警方说只是通过文字威胁,并没有当面口头威胁,根据规定,够不上行政拘留处罚等。”警方还称,左某之所以订5天后的机票,是留有周旋的余地。

    记者从李海峰和警方的对话录音中证实了上述事实。联系李海峰的候警官还表示,此次通话只是初步通报,将向有关法治部门咨询如何定性,将进一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办理。

    4月25日下午,李海峰告诉记者,阿克苏警方当天下午两次联系他进行沟通。

    当天下午,记者又致电淘宝网消费者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根据投诉工单记录,显示卖家谩骂、骚扰买家,并且威胁杀死他”。

    根据淘宝网平台规则,卖家恶意骚扰成立,一次记12分处理,情节严重可直接封店。4月26日中午,记者上网查看,该店铺已无法打开。

    4月26日上午,李海峰告诉记者,阿克苏和郑州警方已经分别联系他了。阿克苏公安局两次约谈卖家,但卖家态度比较嚣张,警方对其予以口头告诫。

    如何定性恶意威胁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应对?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给差评被恶意威胁骚扰在法律定性上属于一种新型侵权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都有所规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尽管在理论层面上有法律规制,卖家的威胁行为已经触犯法规,但其否涉嫌刑事犯罪还存有争议。”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表示,对于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及时报警,才能对其起到震慑作用。同时,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建立相应制度,对因差评威胁消费者的卖家予以一定的处理。

    警方提醒,要防止网购被骚扰,首先,购物时使用一个专门的手机号,收货姓名尽量使用化名,避免暴露过多个人信息。其次,收货地址最好选择单位,如果是家里,一定仅留楼栋号,不要留到单元门牌号,之后电话与快递员约定取件地点,避免将对方带入家中。再次,在丢弃包裹前,一定要对包裹快递单进行处理,涂掉包裹、快递单上的姓名、电话、地址、购买产品等一系列个人信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记者 田珍祥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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