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交通运输部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办法》对驾驶员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每年考核一次。驾驶员基准分为20分,10分为加分分值。若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需按要求接受培训。